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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開一家餐廳,尋尋覓覓終於找到一個理想的店面,旁邊緊鄰知名商圈,附近也有大學,租金也在合理的預算內,完全是心目中理想的店點。但是,開一家店只要有了店面,有了營業登記就可以了嗎?

 

如果是住家用途,能不能轉為營業用途?

且是否符合店面的營業項目?

 

如果想經營實體店面,通常辦理商業登記時需要帶著租屋契約與其他房屋稅等文件才能夠辦理,但經常被忽略的小細節就是「建築使用執照」,住家所擁有的使用執照上就會寫住宅,如果要用來經營事業就必須變更建物用途,並將目前營業項目登錄於新執照上。然而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區其本身在都市計畫法中有限制,也就是此地就只能是住宅或是某些營業項目,如果你經營的是超出這些限制的項目,就無法申請變更,因此在租或買下建物前就需要多方確認,避免花了錢卻無法達到目的。

 

「如何申請使用執照變更?」

 

首先向當地政府的建築機關查明欲變更地點是否符合都市計畫、建築管理及消防相關法令規定


再根據建築法第74條,攜帶

 

  1. 建築物之原使用執照或謄本。
  2. 變更用途之說明書。
  3. 變更供公眾使用者,其結構計算書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及設備圖說。

 

就能前往地方政府的建築機關申請變更。

 

當然也有人投機不去變更申請,但如果遭到他人檢舉時,就必然會有罰款與罰則,若不幸營業地點發生意外,甚至可能遭到起訴,得不償失。

 

營業用建物稅金及電費

 

 

 

 

 

 

 

 

 

 

 

 

 

 

房屋、地價、土地增值稅

當建物用途從自用住宅改成營業用後,建物相關的稅都會因此提高。建物從住宅變營業用後,房屋稅就會從原本的1.2%提升至3%~5%地價稅則由原先的0.2%提升至1%~5.5%土地增值稅則會由10%提升20%~40%。

 

電費

房屋改營業用後,原則上其用電亦應改為營業用電費率。非營業用電由2.1元/度起增加為營業用電每度2.87或3.61元起。

 

以上可以發現營業用的建物稅額比住宅用高出許多,如果店面是採租賃的方式取得,事前請務必與房東談妥稅額的部分要如何分攤,避免事後爭執。

 

 

消防人員在火災現場灑水灌救


 

 

 

 

 

 

 

 

 

 

消防法規

依據消防法第6條有建築物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新聞上常見許多營業場所,尤其是餐廳為了取得更大的使用空間,而占用的必要的逃生走道或是占用外面的防火巷來使用,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2條,餐廳為甲類場所,必須設置滅火器,若樓地板面積達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者,應設置二氧化碳及乾粉滅火系統,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其廚房排油煙管及煙罩應設簡易自動滅火設備

 

相關法規:

建築法

消防法規

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

臺北市辦理商業登記消防安全應注意事項

 

總之,即使創業初期沒有足夠的經費,任何的花費都需要精打細算、錙銖必較,但絕對不能違法行事,以免省了小錢卻導致後患無窮,甚至吃上官司得不償失,如果以上的內容對您創業有些幫助,請在底下留言給我們一點點鼓勵,需要更多餐飲創業相關訊息可以到瓦托邦官網,如果需要瓦托邦提供您餐飲創業方面的協助,也請不吝跟我們聯絡。

 

瓦托邦餐飲整合規劃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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